| 惠城区物价局工作职能与任务
一、认真贯彻国家价格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结合实际制定我区价格、收费管理办法以及价格改革规划及年度计划。
二、管理国家、省、市、区列名管理以及具有垄断性、强制性、保护性、公用福利性的商品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。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、运作和管理。
三、组织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,依法查处价格、收费违法行为,指导基层物价监督助理员和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。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。
四、负责价格监督、预警和监审。指导行业协调价格,开展价格信息、价格事务、成本调查等服务。
五、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,制止低价倾销、牟取暴利、价格欺诈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。
六、指导、监督区直业务主管部门、各镇(办事处)价格管理工作,协调、处理区属部门及各镇(办事处)、企业之间重大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争议。
七、行使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赋予的其它职权。
八、办理区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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